|
一、布、撤展服务指南
(一)9月14日-15日为布展时间。
(二)需特装的参展单位,应于8月1日前将布展方案(含效果图、施工图、使用材质及消防措施等)送交组委会展务组审核,审查合格取得《特装许可证》方可进馆布展。
(三) 所有展厅标准展位布展高度不得超过展架( 2.4米 )高度。
(四)展场公共场所的布置,均由组委会统一规划、设置。
(五)9月19日19时开始撤展,由台湾展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办。
二、消防安全指南
(一)参展单位的负责人是各自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,对各自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。
(二)参展单位的布展人员应当了解展厅的疏散路线、室内消火栓、灭火器和手动报警器的位置。
(三)展馆的特装布展方案、装修使用的材料,应报组委会展览组审定。
(四)参展单位应落实巡查工作,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。
(五)发现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,拉动手动报警器报警、拨打“ 119 ”火灾报警电话报警。
|